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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博士、碩士研究生學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2-28]      

內師研發(fā)【2022】3號

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

為全面落實學校關于新型冠狀病毒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加強疫情防控的同時,扎實做好我校2022年上半年博士、碩士研究生學位授予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本學期學位授予相關工作仍使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以下簡稱“系統(tǒng)”),論文開題、提交答辯申請、錄入答辯結果、生成上會討論名單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均需在系統(tǒng)中完成。

(二)擬申請學位的研究生認真完成學位論文撰寫工作,通過網絡平臺(郵件、微信、QQ等)與導師及時溝通,積極尋求導師指導,按導師要求修改論文。導師要對論文嚴格把關,全面保證學位論文質量。

(三)疫情防控期間,2022年研究生學位授予各項工作嚴格按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若有特殊情況,請及時與所在學院及導師聯系。因學生本人原因沒有及時、規(guī)范地操作系統(tǒng)而導致不能如期獲得學位的,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相關工作時間節(jié)點及要求見附件1。

、學位申請

申請學位的各類研究生(包括往屆生),均需在系統(tǒng)中通過開題結果審核。如開題結果審核未在系統(tǒng)中通過,則無法進入到答辯申請階段。3月10日前,各學院務必完成開題結果審核工作。各類研究生在通過課程修習情況及相應培養(yǎng)環(huán)節(jié)的審查后,完成學位論文,達到規(guī)定的科學研究水平,導師同意推薦,并經學院審查同意后,方可提出學位申請。

根據國家對通用語言文字在研究生教育教學等方面的相關要求,我校從2021年下半年開始,除外國語相關專業(yè)研究生可以運用外語撰寫學位論文,其他專業(yè)畢業(yè)研究生一律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撰寫學位論文,在學位申請、論文檢測、評審及答辯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均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撰寫的學位論文。

申請人在學位申請前必須交清全部學費,由培養(yǎng)單位負責審查研究生學費繳納情況,如未繳納全部學費,研究生不得申請學位。

各學院須于2022年3月10日前統(tǒng)計完成各類研究生學位申請工作,申請學位數據由學院備案即可(系統(tǒng)中無此環(huán)節(jié)),博士研究生申請學位數據報送研究生院學位辦備案。

、學位論文電子版檢測

本年度我校仍使用“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tǒng)”(以下簡稱“TMLC”)對擬申請學位的研究生學位論文進行檢測。具體工作由各學院負責,有關實施辦法見《內蒙古師范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及結果處理辦法》(內師校發(fā)[2021]45號)。研究生學位論文檢測需遵循如下要求:

(一)研究生學位論文需進行兩次檢測,在評審前進行第一次檢測,4月10日前完成;學位論文答辯合格后,學生在導師指導下根據答辯專家提出的修改意見對論文進行修改完善,學位論文定稿版需進行第二次檢測,6月10日前完成。并將兩次檢測結果匯總表電子版及紙質版交到研究生院學位辦或專業(yè)學位辦。

(二)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經指導教師審核定稿并在《研究生學位論文導師推薦書》上填寫意見后(疫情期間,電子簽名亦可),方可進行論文第一次檢測。

(三)研究生上傳的電子版論文必須與指導教師審核定稿的原文一致,如發(fā)現擅自刪減修改及其它作假行為,一律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

(四)學位論文電子文檔要求采用pdf文件格式,以“學號”命名,如“20194003001.pdf”。電子版論文務必要排版規(guī)范、內容完整,但需隱去學號、作者姓名、導師姓名及致謝中相關信息,不符合規(guī)定格式的論文一律不予受理。

(五)通過第一次檢測的學位論文直接送審,學生在送審前一般不得再次修改;如確有修改必要,論文修改重新定稿后,需再次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送審。

(六)論文檢測結果由教學秘書導入或錄入到系統(tǒng)中。

(七)學位論文檢測工作需在2022年4月10日前完成,將檢測結果匯總表電子版提交到學位辦或專業(yè)學位辦。

、學位論文評審

學位論文評審工作須于2022年5月10日前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一)學位論文評審工作由研究生院統(tǒng)一組織,博士研究生、延期畢業(yè)的各類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全部由研究生院組織校外專家盲審。

(二)根據疫情防控要求,3月15日前,研究生院組織線上抽審并公布由研究生院盲審應屆畢業(yè)生學生名單,其他未被抽查的學生由各培養(yǎng)單位組織送審。

(三)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的評閱將聘請本學科或相近學科的五位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專家對論文進行評閱,其中外單位有指導博士生經驗的教授應占半數以上。

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應由兩位在本學科、專業(yè)具有副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以上職務的專家評閱,其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專家,申請人的導師不能作為論文評閱人。

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閱結果中,如五位評閱人中有兩位或兩位以上的評審意見屬否定,則本次申請無效。如只有一位評閱人的評語是否定的,則申請人應根據評閱意見對論文進行修改并填寫《學位論文修改情況審查表》,經導師、學位點負責人審查并簽署同意再審的意見后,增聘一位評閱人評閱。如增聘評閱人的評語是肯定的,則可以參加答辯;如增聘評閱人的評語是否定的,則本次申請無效。

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閱結果中,如其中一份評審結果屬否定,申請人可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根據專家評閱意見對論文進行修改并填寫《學位論文修改情況審查表》,經導師、學位點負責人審查同意再審并在《審查表》中填寫意見后,可增聘一位外單位的專家進行評審,如增聘的評閱人持肯定意見,則可以參加答辯;如仍持否定意見,則本次申請無效。如兩份評審結果均屬否定,則本次申請無效。

《審查表》無需面對面簽字,采取線上發(fā)送電子意見。由導師負責將最終簽好字的電子版,發(fā)送到學院教學秘書處。

(四)由研究生院送審的論文,相關培養(yǎng)單位需在2022年4月12日前將論文清單電子版、論文電子版(命名方式:“學號.pdf”)、《學位論文導師推薦書》(電子版)、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果匯總表等材料發(fā)送至研究生院學位辦或專業(yè)學位辦,過期視為自動放棄。

、學位論文預答辯

為保證我校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提高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各培養(yǎng)單位需對畢業(yè)生施行預答辯制度。申請人要根據預答辯專家意見在導師的指導下認真修改完善論文,為正式答辯做好準備。若預答辯專家組認定申請人學位論文質量未達到本專業(yè)申請碩士學位水平,可作出不允許申請人進入本次答辯申請階段的決定。

研究生學位論文預答辯工作由所在學位點和所屬學院參照正式答辯相關要求,結合學科及學院實際,自行制訂實施細則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本次學位論文預答辯的具體形式,各培養(yǎng)單位可根據疫情防御進展情況和學校文件要求,自行制定安全有效的方式進行。

、學位論文答辯

學位論文正式答辯工作須在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請人在學位論文評審合格之后,在系統(tǒng)中提交答辯申請,由教學秘書進行審核。不符合答辯申請資格的學生(培養(yǎng)環(huán)節(jié)不合格、論文檢測不合格、盲審不合格、預答辯未通過等)不宜審核其答辯申請。申請人只有通過答辯申請,才能參加答辯。

(二)學位論文答辯工作由各培養(yǎng)單位具體安排。答辯委員會的組成由學位點提出組成名單,答辯前學院將“答辯委員會成員表”及答辯安排具體情況送交到研究生院學位辦或專業(yè)學位辦,領取答辯票。

(三)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5—7位專家組成,答辯委員中,絕大多數專家應是本學科或相關學科、專業(yè)的博士生導師,其中至少有2位是論文評閱人,有2位是校外專家。

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5名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教授、副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1位外單位專家。

申請人的指導教師不參加答辯委員會,但應到會介紹申請人的學習及論文寫作情況。

(四)答辯一般在校內公開進行(須保密除外),且有詳細的記錄。答辯前須向全校公布答辯時間和地點等信息。

(五)申請人答辯后,非答辯委員會成員退場回避,答辯委員會舉行會議對論文及答辯情況進行評議,委員們在充分交換意見的基礎上,對是否建議授予學位進行表決,決議經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過。

(六)答辯委員會主席須在現場宣布答辯委員會對學位論文的評語和答辯委員會決議。決議經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后,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

(七)學位論文答辯未通過者,在未超過學校規(guī)定的最長修業(yè)年限情況下,經答辯委員會表決,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作出博士學位申請人在半年后至兩年內、碩士學位申請人在半年后至一年內修改論文并重新答辯一次的決議。

(八)答辯結束后,由教學秘書在系統(tǒng)中錄入、審核答辯結果。答辯結果合格的研究生,才能進入到分會討論。

博士研究生答辯合格后,將修改完善的學位論文及相關答辯材料提交至分會,用于分會的討論;分會表決通過后,將全部答辯材料、學位論文定稿版及發(fā)表學術論文等相關材料報至研究生院學位辦,用于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討論。

本次學位論文答辯的具體形式,各培養(yǎng)單位可根據疫情防御進展情況和學校文件要求,自行制定安全有效的方式進行。

、優(yōu)秀學位論文評選

優(yōu)秀學位論文評選工作請參照《內蒙古師范大學優(yōu)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選辦法》(校發(fā)【2020】12號)中有關規(guī)定進行。

、學位授予

2022年6月10日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專門會議,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經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通過(通過的結果,應過全體委員的半數),作出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建議授予學位申請人碩士學位的決議,并形成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位授予審核報告書》。

2022年6月20日前,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在分委員會對學位申請人審核的基礎上,對分委員會建議授予學位者進行審議,并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經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通過(通過的結果,應過全體委員的半數),作出是否授予學位申請人學位的決定。

凡答辯委員會建議不授予學位者,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一般不再進行審核。

、學位論文打印

學院自行負責研究生的學位論文打印事宜。學位論文格式須完全符合《內蒙古師范大學學位論文撰寫要求》(內師研發(fā)[2021]15號)。學術型學位論文封面顏色為淺灰色,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封面為綠色。

6月20日前,各培養(yǎng)單位統(tǒng)一將各類研究生的學位論文電子版壓縮包報送至研究生院。各培養(yǎng)單位務必要留存各類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紙質版和電子版。

、圖像采集

博士研究生、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農碩)均已完成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的圖像采集,往屆在職研究生及未參加學校統(tǒng)一安排的圖像采集的學生提交電子版照片,規(guī)格如下:jpg格式,40K以內,寬度480像素,高度640像素,藍色背景。自己照的照片不能化妝,不能戴首飾,露耳朵眉毛,嘴自然閉合,圖像清晰,必須是原圖,不能P圖。此照片的紙質版2寸用于制作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電子版用于上傳畢業(yè)信息和學位信息電子圖像,各類畢業(yè)表格上也最好用此版照片。答辯后,培養(yǎng)單位教學秘書要收集自行采集圖像學生的照片電子版和紙質版2寸2張,用于制作證書和上傳圖像,并將電子版壓縮包發(fā)送到學位辦或專業(yè)學位辦。

十一、學位材料

學位工作相關材料需從研究生院主頁“學位工作”專欄下載,具體工作時間節(jié)點及要求按附件1進行。

各學院應安排好學位申請人、導師及相關人員做好學位材料的填寫及整理工作。材料須用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內容準確。除《表決票》為一式一份外,其他材料要求一式兩份。材料都應是原件,復印件無效(論文評閱意見書為一份原件,一份復印件)。

學位材料的整理、移交辦法請參照《關于做好研究生申請學位材料整理、移交和證書制作發(fā)放等工作的通知》(內師研發(fā)[2014]36號)。

、學位信息

擬畢業(yè)研究生須于2022年6月10日前在“系統(tǒng)”中完善并提交本人學位相關信息。此信息將作為本人獲得學位后的學位信息上報教育部學位中心,務必要認真、如實填寫各項信息。畢業(yè)生確認學位信息準確無誤后在系統(tǒng)中提交并打印2份交到教學秘書處。教學秘書留存學院1份,交研究生院1份。

、離校手續(xù)

各類研究生在離校前務必要辦清離校手續(xù),各培養(yǎng)單位需嚴格審核畢業(yè)生離校手續(xù)辦理情況,畢業(yè)生只有辦理完離校手續(xù),方可領取畢業(yè)證、學位證。

、組織工作

學位授予工作是一項極其嚴密、有序的工作,各有關學院應加強領導,尤其是在做好防控疫情的同時,做好學位申請工作,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認真安排各項工作。學院應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本次學位工作繼續(xù)使用“系統(tǒng)”,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務必在各個環(huán)節(jié)督促畢業(yè)研究生及時、規(guī)范的操作系統(tǒng);教學秘書要對開題、答辯申請進行審核并正確無誤的錄入審核答辯結果;分會秘書要及時打印相關分會材料,錄入分會表決結果,打印分會結果匯總表,各個工作環(huán)節(jié)都要在系統(tǒng)里及時、準確的完成。

(二)指導教師應做好學位論文的把關工作,對學位論文不符合申請學位條件者,不允許其提交學位論文、申請答辯。

(三)由學院負責送審的學位論文,要由學院統(tǒng)一組織安排,由專人負責送審。論文評閱意見要及時反饋給研究生和導師(可隱蔽評閱人信息)。對于論文評閱意見的處理參照本通知的第四條。

(四)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各學位點要采取安全適當形勢組織論文答辯,答辯前應通過適當的形式向全校公布答辯時間和地點等信息,答辯程序須規(guī)范。

(五)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務必要召開專門會議,認真審核各答辯委員會上報材料,形成《學位授予審核報告書》,分會秘書要及時將相關材料報至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研究生院學位辦)。

請各培養(yǎng)單位按照上述要求,認真做好研究生學位授予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對未按時提交相關答辯材料者,將不予提交當次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其學位授予問題。

學位辦聯系人:張海玉電話:13948518860

專業(yè)學位辦聯系人:劉珺電話:13404806797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 2022年上半年博士、碩士研究生學位工作進程表

2.碩士材料.rar

3.博士材料.rar

研究生院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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